老柯(化名)多年前曾向保險公司投保人壽終身保險,並附加健康險等附約。前年10月,老柯因「環境適應障礙、氣喘」住院;同年12月又因「環境適應障礙、慢性阻塞性肺病、攝護腺肥大、高血壓」,到醫院治療。
出院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,保險公司卻主張,老柯住院期間未接受積極治療,且不屬於投保的保單條款約定的「疾病」定義,拒絕理賠。對於保險公司遲遲不願理賠,老柯不服氣,於是向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提出申訴。
保發中心調處結果認為,根據老柯投保的保單條款約定,被保險人在契約有效期間內,因約定的疾病或傷害住院診療時,保險公司依約給付保險金。
換句話說,被保險人須經醫師診斷確定,認為必須入住醫院診療,且經住院治療時,才符合請求各項醫療保險金的要件。至於是否符合上述條款約定的要件,則要綜合病患當時體況、主治醫師臨床經驗,以及住院期間是否有實際接受治療為判斷依據。
依據醫院的相關病歷資料顯示,老柯這次住院的主因是「環境適應障礙」,而「氣喘、慢性阻塞性肺病、攝護腺肥大、高血壓」等疾病,並不是這次老柯住院的主因。
從老柯的住院病歷紀錄及護理紀錄的記載,老柯是因兩個兒子失業,家中經濟負擔壓力大,而有失眠、焦慮不安等情形,門診評估後入院。但一般環境適應障礙多在門診診療,除非病患伴有重度憂鬱症或精神官能性憂鬱症情形,否則鮮少會入主精神科急性病房。且臨床上如因環境適應障礙須住院治療,應有嚴重急性壓力或需緊急危機處理。
除此,一般環境適應障礙病患多於門診診療,很少入住精神科急性病房。因此,老柯這次住院的必要性,似有待斟酌。
從這個個案可以提醒保戶,投保健康險保單時,要留意保單條款的約定保障範圍,如果是一些非必要性醫療,保險公司可能不會給付。
- Apr 24 Wed 2013 11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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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案例攤開看》 非必要醫療 不理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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